2、合同規定的指標:需填寫規范,如:收到基、空干基、干燥基等,若不填寫清楚,容易產生合同爭議,并對扣罰結果影響極大,上述指標應提前同公司有關人員溝通,以確保合同安全執行。同時需考慮熱值與水分、灰分的關系。
3、檢驗機構:盡量以有利我方的檢驗機構為主(如以基地所在地的商檢水尺、化驗為準),或選擇在行業中比較有公信力的檢驗機構,如SGS、上海賽孚、秦皇島商檢等,并明確費用承擔方,檢驗委托方盡量選擇我方。
4、對于實際指標超出合同指標的,盡量不要簽訂,涉及拒收條款,盡量表述為“雙方協商解決”。
5、首付款原則上不低于貨款總額的80%,并明確付款方式、時間。
6、違約責任:必須填寫清晰,由違約方承擔相關責任。
7、合同有效期:由于煤炭市場不穩定,因此需標注合同有效期限,超出合同期限,雙方須另行協商。
8、合同效力:我公司簽訂的合同多以傳真為主,須在合同中標明,合同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。
9、裝運地、到達地:須填寫清楚,便于物流人員進行相關作業。
10、新用戶初簽合同:須雙方提供,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、代碼證等相關證件。
11、不可抗力:我公司煤炭以海運為主,存在一定的運輸風險,會導致合同不能按約履行,因此,須標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免責情況。
12、合同糾紛:合同產生糾紛后,盡量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,根據實際
情況盡量爭取有利條件。
13、合同評審單:合同評審單經公司批準后,是合同簽字、蓋章、產生
法律效力的唯一標準,表單內容應涵蓋合同內容,表述應清晰、準確,在評審未
得到批準前,合同內容不生效。
14、合同的執行:合同生效后,應嚴格將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,各業務
經理須及時跟蹤、反饋,對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應迅速告知相關部門,并作出解釋,
同時督促對方履行約定責任。